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