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在预算审查监督中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以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