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监督第十八条有效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决定情况;(三)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预算下达与执行情况;(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五)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和执行情况;(六)政府债务情况;(七)依法公开预决算情况;(八)其他与预算执行有关的重要情况。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