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内容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