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