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陆运、空运、水运等口岸应当建设文化旅游、民族风情和景区景点展示区,展示文化和旅游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