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高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港口经营人的信用相关信息,依法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