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规划实施、岸线使用、建设和经营、设施使用等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情形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