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林业经营者、管理者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直接责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其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