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林业经营者、管理者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直接责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其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