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章 检疫第十九条有效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行政区域的,或者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之前的,调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调运检疫。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