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