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本市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

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文明旅游公约,共同维护旅游秩序,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