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联系人大代表和群众、工作调研、学习培训等工作制度。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