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按规定成立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用于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由社会捐赠及政府拨款等组成。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