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慈善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慈善组织合作建立慈善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基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