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市地方性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