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政府应当加强与境内外其他城市和地区无障碍建设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