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组织选举的单位应当为有选举权的行动不便者参加选举提供便利,并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