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有需求者依法获取、交流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务信息、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