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第二十四条有效市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无障碍城市建设数据互联互通和智慧化应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者安全出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信息化渠道。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