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本省实施文化研究工程,开展浙江历史文化和当代发展研究,加强以红色根脉为核心的革命文化、浙江精神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宋韵文化等为标识的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形成原创性、标志性文化研究成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