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三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