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法规性决定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