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自治州、河谷内县(市)人民政府、兵团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