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的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制度,编制地名命名、更名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的线上与线下标准应当统一,并同步更新。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