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扶持措施第六十二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保障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等方面的合理用地需求,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