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营运车辆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作业完成后应当对车辆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测,保证营运车辆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