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沿塘岸带生态修复、环境整治,保护滩涂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开展海塘生态化改造。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