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适龄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高标准办好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