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第四节 基层社会治理第七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规模,并以社区为基础划分综合网格,完善管理机制,整合行政部门下沉社区事项和人力资源,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综合网格治理效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