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第二节 社会治安防控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推进治安巡逻综合防控勤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