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二章 民生建设/第五节 住房发展第四十八条有效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全市住房的土地供应总量、建设筹集数量。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完善商品房合同网签制度,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居住权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