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六章 医疗秩序与纠纷处理第一百一十六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鼓励医师购买医师执业保险。鼓励患者根据医疗风险程度和自身需求购买医疗意外保险。鼓励医疗机构在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时,为患者购买医疗意外保险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