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完善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协调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的整合共享。

有关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职责,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大数据管理平台汇集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