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服务与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制定应当兼顾效率和公平,对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段、不同车型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不应低于三十分钟;新能源汽车的停车收费标准或者免费停车时长应当给予适当优惠。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