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