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章 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开办经营性停车场(位),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登记等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照从事经营性停车场活动。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