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在专门场地作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