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施划、涂改停车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泊位五百元罚款;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改变、移动地桩等市政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