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区、集贸市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