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设置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出现污损、破损、残缺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设置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更换或者拆除。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