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城市照明灯光、景观灯光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保持完好、整洁、美观,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确保设施和功能完好,对于损坏的设施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并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闭景观灯光。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