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装饰的经营者,应当在室内或者院内等专门场地作业,并对作业场所进出口进行硬化,设置排污设施,保持场所以及周边路面整洁、无污水,地砖无松动。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