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现产业化的,给予财政性奖励补助。鼓励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对科技成果在辖区内实现产业化的,给予成果研究开发团队奖励补助。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