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城市绿化,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计划。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注重净化城市环境,美化市容街景,协调城市色彩,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