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