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