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台账按月送交居(村)民委员会。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