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物业纠纷,鼓励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士等参加物业纠纷调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